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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企業管理大意及洗錢防制法大意
第 50 題
銀行業及其他經金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辦理外匯境內及跨境之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業務,依規定須保存匯款人及受款人必要資訊,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須隨匯款交易提供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
- B 收到受款金融機構或權責機關請求時,於五個營業日內提供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
- C 匯款人資訊應包括:匯款人姓名、扣款帳戶號碼及身分證號或匯款人地址或出生日期及出生地三者之一
- D 受款人資訊應包括:受款人姓名、受款帳戶號碼
思路引導 VIP
在打擊資恐與洗錢的緊急過程中,資金往往在幾秒鐘內就能完成跨境移轉。如果你是執法機關,為了能及時阻斷非法資金鏈,你認為法律在設計「調閱資訊」的期限時,會傾向於給予較長(如一週)的行政處理緩衝,還是會要求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這種時效性的要求,對防範金融犯罪有什麼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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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正確選出 (B),代表你對於洗錢防制法中關於「電匯資訊透明度」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精準!這道題目考驗的是金融機構在辦理匯款業務時,必須遵循的「轉帳資訊隨行」規範,也就是國際上為了追蹤資金流向而強調的透明化要求。
匯款資訊提供的時效性
選項 (B) 之所以錯誤,關鍵在於時效性的嚴格要求。在洗錢防制的實務中,為了讓執法機關或受款行能迅速攔截可疑資金,法律對於「提供資訊」的期限設定得非常緊湊。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當受款金融機構或權責機關請求時,金融機構應於 三個營業日 內提供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而非五個營業日。這種數字上的微小差異,正是法律實務題中常見的「陷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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